唐慧律师胡益华认为,劳教剥夺公民自由缺乏法律依据。
唐慧律师:撤销劳教是妥协的决定
胡益华谈行政复议案经过,称唐慧不认可劳教撤销理由,劳教上访者不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恶性循环
唐慧8月10日获释。事件并未了结。新华社“中国网事”报道称,唐慧自由后还留有个问号,这个问号指向屡屡引起巨大争议的维稳式劳教。一个为女鸣冤的母亲,要求彻查涉嫌“舞弊”警察,为何忽然被带去劳教。唐慧律师胡益华,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称,劳教决定错误将唐慧维权认定为闹访,申请予以撤销。3天后,唐慧自由。本报记者采访唐慧律师胡益华,了解行政复议案的经过。
新京报:唐慧这么快出来,你当初想得到吗?
胡益华:确实出乎我们意料。我们8月7日交上行政复议书,按照通常的经验,至少要两周时间。结果8月10日,唐慧就出来了。
新京报:你觉得唐慧能这么快出来的原因是什么?
胡益华:还是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快速复议。但更深层次原因是媒体介入和社会关注,包括湖南省委省政府重视。
新京报:你之前也和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有沟通,你们沟通的重点在哪里?
胡益华:主要是关于唐慧案子的一些沟通,是否有必要撤销。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表示他们会尽快解决。
新京报:对于劳动教养决定,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,当时为什么选择行政复议?
胡益华:当时和唐慧商量,因为劳动教养这个事情,唐慧对永州本地的不信任加剧。如果提起行政诉讼还是会回到永州市中院,唐慧缺乏信心,所以我们选择到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。
新京报:最终行政复议决定书说唐慧应承担法律责任,但由于女儿身心受创,需要唐慧照顾,不予劳动教养。对这种结果你怎么看?
胡益华:我们目的很明确,就是要撤销劳动教养决定。最终这决定被撤销,虽然理由不是那么合理,唐慧也不认可,但我们的目标达到了。
新京报:你觉得这是一个妥协的决定吗?
胡益华:对双方来说,可以这么说。
新京报: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妥协?
胡益华:作为当事人律师,我不方便回答。
新京报: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看到,唐慧曾被抓捕羁押过?
胡益华:是的,永州公安为达到防止申请人反映冤屈的目的,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,于2010年6月9日将唐慧抓捕羁押,事后经记者邓飞到湖南省公安厅强烈抗议,唐慧被羁押37天后,因检察院不批捕才被释放,至今没有一个公道的说法。
新京报:会为唐慧申请赔偿?
胡益华:要看唐慧的态度。她现在还没有提出。现在唐慧想要平静生活,我们也希望她能尽快进入正常生活。
新京报:这个事情对唐慧最大伤害是什么?
胡益华:我觉得唐慧本身已放弃上访,准备开始新生活。突然给她一个劳动教养的决定,给她再次造成巨大伤害。
新京报:其中最无法接受的是什么?
胡益华:像唐慧这种情况,只要一天时间,就可以让一个人从自由变成一个被劳动教养的人,且劳教时间最长可达三年,这种对人身自由的侵害最无法接受。
新京报: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中说到劳动教养制度不合法?
胡益华: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,只能通过制定法律。劳动教养制度依据的不是法律,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相违背。
新京报:劳动教养决定里说到唐慧缠访、闹访,唐慧也说过,她上访下跪只希望能引起注意,你怎么看待这问题?
胡益华:我很不赞成这种说法。唐慧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,是希望能够引起注意。结果他们用劳教,剥夺上访者的人身自由。其实这不能解决任何上访问题,劳教只会激化矛盾,制造恶性循环。